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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
财税〔2010〕13号
2010-03-09
信息名称: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索 引 号: 01410963x/2010-00060
法定主动公开分类:公开方式: 主动公开
文件编号: 财税〔2010〕13号发布机构: 财政部 国税总局
生成日期: 2010-03-09公开日期: 2010-04-09废止日期: 有效
内容概述: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财税〔2010〕13号
财 政 部

国 家 税 务 总 局

财税〔 2010 〕 13 号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首次购买

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
现对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 2008 〕 137 号)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问题明确如下:

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

90

平方米

及以下普通住房,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,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。

请遵照执行。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

二○一○年

三月九日

主题词:住房 税收 契税 通知

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

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 122 份

2010 年 3 月 15 日

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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